【项目概况】
襄北监狱2025-2027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布络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00120250600373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0439
3、项目名称:襄北监狱2025-2027年度垃圾清运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6.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36.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签订一年一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2)供应商未违反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的第四不准不准人民警察亲属在本系统内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有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发票(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有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发票(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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