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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012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四楼办公区窗户改造采购公告

· 2024-03-29

为规范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竞价采购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四楼办公区窗户改造

2、项目编号 20244012

3、采购方: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规定时间内多次减价报价

5、采购预算:85028.69 元人民币(含税、运费、拆除、安装等一切费用)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竞价平台:辽宁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nygcg.com/)

二、项目内容明细及要求

1、采购内容:采购整层窗户供应商提供原窗户的拆除及新窗户(隔热断桥铝合金窗)的制作、安装、调试、售后等工作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日次日起20内,完成窗户的拆除、安装及处置工作

3、交货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拆除、制作、配送安装)

4、质保期:提供年原厂维保

5、质保要求: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原厂替换配件及相关调试、安装作业。

6、结算方式:综合结算单价 = 最终成交价(元)÷105㎡;最终结算总价=综合结算单价(元)*实际窗户安装面积㎡。

7、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供应商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前开具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合同总价的85%,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定案总金额的97%,定案总金额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供应方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2、供应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3、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4、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国内同类门窗工程(合同或框架协议金额≥8万元,包含制作、安装等相关服务内容)类似项目业绩≥3个。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6、承诺函:需提供的承诺函,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竞标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

7、售后服务

供应商需承诺:质保期能提供本项目采购设备生产厂家的维修保养等售后全包服务。(提供承诺函)

8、技术指标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采购产品的技术规格等指标完全响应,不得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产品,否则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承诺:

1)供应商应当自行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等。如承包人派至项目现场的施工人员遭受任何人身损害或安全事故的,应由供应商负责为其申请工伤或商业保险理赔。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施工人员变更(或新增),需经采购人同意,并且为变更(或新增)的人员购买服务期限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并将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给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因供应商误报、漏报或已办理保险过期、变更(或新增)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及时,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发生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必须持证上岗,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垃圾清运均使用自卸汽车运输,垃圾清运时限为接到通知之日起1天内,采购人不指定地点,需满足城管等政府部门管理规定及要求。

6)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开工、安全、竣工、工程验收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城管及环保等手续均由供应商自行办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因不满足上述要求等带来的安全风险事故引起的损失及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免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1人:须提供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四、报名时间: 2024 3 29日上午9时至 2024 4 02 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2、公告的澄清

公告发布后,意向供应商可以在竞价前1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澄清要求。

五、采购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1700 元整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40309:30

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采购。

4、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5、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40309:30

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40309:30

3、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意向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证明材料,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竞价阶段(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二章)上传至其他位置无效,文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递交证明材料截止时间时,采购组织方联系供应商代表确认资格证明文件解密密码。超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注:

1证明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七、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以短信形式通知意向供应商进行网络竞价

八、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规定时间内多次减价报价)

2、减价幅度:500元

3、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4年4月03日10:30至2024年4月03日11:00,(报价说明:自由报价期内,各供应商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延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延时竞价周期:120秒。

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自由报价阶段:供应商在自由报价时间内,可以多次输入报价,首次报价不能高于采购控制价,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每次报价按系统设定的减价幅度或减价幅度整数倍递减。
延时报价阶段:在每个延时竞价周期内,每次报价按系统设定的减价幅度或减价幅度整数倍递减,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最终报价,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预选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 85028.69含税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按照价格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3、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方: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先生024-22566140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朱先生 024-81663028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电子邮件:zxq@spr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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