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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4-02

项目概况

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D-2024-022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本项目 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 141辆公务用车提供保险服务,具体 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5.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4 服务 期: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保险服务若涉及理赔服务则保险服务期限至所有理赔服务完成时截止)

5.5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保险服务若涉及理赔服务则保险服务期限至所有理赔服务完成时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如授权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分公司须同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每个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参加投标)。3.2信用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他相关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玄武门大街228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0379-62724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联系方式:孙女士 1346145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134614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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