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村(社区)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身故保险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EP-XXCG2022090-重1
二、项目名称:萧县村(社区)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身故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南外环路北侧
中标(成交)金额:88386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村(社区)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身故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萧县县委组织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保人员约2182人,每人每年保费为 180 元,赔偿标准每人按 40 万元计算。购买疾病身故险约2463人,每人每年保费为 200元,赔偿标准每人按 40 万元计算。平均年龄、男女比例(上述人员数量为动态数据,最终确定数据以合同签订为准,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服务要求:变更处理要及时、出险要及时、赔付要及时,有网络便于查询理赔、自助变更人员处理。 服务时间:三年(即 1+1+1 模式,根据上一年度的考核情况决定下一年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范道友(组长)、祝芳、李永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不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北佳苑,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885617772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电话:0557-5011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
地 址:萧县龙城镇
联系方式:王科长 13695576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凤北佳苑
联系方式:张工 18856177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科长 张工
电 话: 13695576170 1885617772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信息
3.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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