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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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FJGC-ZB-G-2023-245-1 (招标文件编号: FJGC-ZB-G-2023-245-1 )
二、项目名称: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 186 号和平大厦 4 层
自主定价系数 a 的投标报价: 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本次采购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的保险人,保险人的业务范围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 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以下简称交强险 )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并为车辆 提供拖车公里数不超过100KM的免费拖车服务,免费拖车次数每辆12次/年等。 | 24 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250 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0.52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文件审查
1.1 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 ( 第二章 17.3.1 条款 ) 规定的 资格标准 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 各投标人的 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 ( 第二章 17.3.2 条款 ) 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 符 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 、 中标日期: 2024 年 02 月 19 日 ( 招标编号: FJGC-ZB-G-2023-245-1 ) 。
3 、 项目经理:经办人 ( 陈云、吴国泷、应俊 /0591-83393306) 、负责人 ( 吴晓君、李水清、刘东宏 /0591-83393301) 。
4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 2024 年 0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2 日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 104 号
联系方式:兰工 /0591-8753379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 107 号中美大厦 24 层
联系方式:陈云 / 0591-83393306 、 83393307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
电话: 0591-83393306 、 833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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